蚌埠工商学院校园网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25浏览次数:6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蚌埠工商学院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校园网)的管理,维护校园网的安全稳定,保障校园网用户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校园网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校园网是学校办公、教学、学生区域计算机网络系统(含有线及无线网络设施和通信管道等)的总称。校园网直接服务于全校师生,目标是为学校的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计算机网络环境。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校园网用户(含使用单位和师生用户)及入网设备的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校园网从事任何与网络相关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制

第四条 蚌埠工商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校园网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管理及维护。

第五条 学生公寓及公共区域校园网日常管理及维护由运维公司承担,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履行监管职责。

第六条 各二级单位设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络员,按照《蚌埠工商学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联络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二级单位网络管理职责。

第三章 网络基础设施管理

第七条 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包括:校园楼宇间的光纤通信线路、室外通讯光缆、各楼宇内的计算机网络综合布线系统、室内信息点、各楼宇配线间内的网络机柜、配线架、跳线与网络设备等。

第八条 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规划。

第九条 对于新建、改造、扩建楼宇和道路施工、管道施工等涉及网络基础设施的项目或工程,主管部门或规划部门应事先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并报送实施方案,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批后严格按规范施工,并落实网络基础设施保护工作。

第十条 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有义务保护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不得损坏或擅自更改配置。对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造成破坏的单位及个人,按国家和学校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

第四章 网络接入管理

第十一条 涉及校园网网络基础设施的新建楼宇及改造项目,须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验收通过后,方可接入校园网,相关设计施工图纸、节点测试报告及相关验收资料须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留存。未经审批且无备案项目,不得接入。

第十二条 学校信息系统项目接入按照《蚌埠工商学院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五章 网络用户管理

第十三条 教职工用户申请开通校园网,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受理;学生用户申请开通校园网,由运营商受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履行监管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入校园网、私接互联网。

第十四条 教职工开户须填写《新入职教职工网络与信息化服务接入申请表》(附件1),按流程审批后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开通存档。

第十五条 校园网用户账号禁止转借、转让、倒卖,用户须妥善保管账号密码。教职工账号发生变更须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办理账号变更或销除手续。

第十六条 校园网用户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接受《蚌埠工商学院网络用户行为规范(试行)》(附件2),并配合学校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第六章 网络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校园网运行维护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八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网络中心机房所有设备、全校主干网线路及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操作网络与安全设备,严禁自行变更网络拓扑架构。

第十九条 各单位业务专网(含室内综合布线、网络设备、终端设备等)由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指导。

第二十条 各单位遇网络故障无法自行解决时,须填写《蚌埠工商学院网络维修申请表》(附件3),提交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指导和维护工作。

第二十一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以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工作为首要目标,有权根据运行情况对校园网进行适时调整与优化,对流量过高,挤占带宽资源严重的非教学科研类应用进行限时、限速或封停操作。

第二十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学校网络资源的统一管理,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域名等的分配和管理,并实时监控网络资源使用情况。各子网接入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子网分配的IP地址段等进行管理,并登记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第二十三条 校园网IP地址采用自动分配策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审批的固定IP地址,不得使用未经许可的网络端口,不得私自采用搭接线缆和设置任何网络设备(交换机、路由器等)的方式对校园网进行变更。

第二十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开展网络结构优化、配置策略变更和使用方法的调整、网络设备检修、故障隐患排除及网络安全应急演练等工作时,有权暂时关闭全部或部分校园网络。

第七章 安全保密管理

第二十五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对校园网安全进行日常监测,对危害校园网安全的用户或设备,有权对其进行封停,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 校园网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留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七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对各二级单位联络员进行网络安全培训,组织师生学习网络安全知识,并根据需要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单位须定期对所辖计算机、网络设备与信息系统进行维护检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网络安全隐患。

第二十九条 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校园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侵害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等活动。

第三十条 校园网用户利用校园网络传输、发布业务信息时,信息传输、发布单位承担内容的保密审查责任。凡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不得在连接校园网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三十一条 校园网网络安全事故处理按照《中共蚌埠工商工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蚌埠工商学院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教职工网络与信息化服务接入申请表

申请须知

1.教职工入职后应及时录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如在寒、暑假期间入职并需要紧急接入,可将个人信息(所在单位、姓名、一卡通工号、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信息)发送到120190072@bctb.edu.cn ,待管理员审核后录入,请确保各项数据准确。如有问题可邮件或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552-2567991

2.校园无线网账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开通,如需开通,请遵守《蚌埠工商学院网络用户行为规范(试行)》并填写本申请表,经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后进行开通处理,联系电话0552-2567991

3.其他网络与信息化服务请登录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xjzx.bctb.edu.cn查看办理流程,本申请表请送到诚意楼B216办公室办理。

所属单位

 

申请人

 

一卡通工号

 

手机号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

 

网络信息化服务

1.新增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用户R

2.新增校园无线网账户□(勾选后将开通无线网)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意见: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附件2:

蚌埠工商学院网络用户行为规范

蚌埠工商学院校园网是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接入单位和组成部分,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的有关条例,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规定。其目的是为教学、科研、管理和综合服务等提供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是学校教育信息化的重要基础设施。其服务对象主要是蚌埠工商学院教学和科研的单位与个人。蚌埠工商学院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传送有损国格、人格的信息,禁止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等活动;

二、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各项法律规定,不得在网络中擅自传播或复制享有版权的、未经公开和未授权的数据,不利用网络盗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和受法律保护的资源;

三、不在网络上传送具有威胁性、不友好、有损他人或地区剩余的信息。不在网络上接收或散布思想内容反动的、内容不健康的信息;

四、不沉溺于网上聊天、网上BBS及网上游戏;

五、自觉遵守实名制上网规定,不擅自转让用户账号、或将口令随意告诉他人;不借用他人账户使用网络资源,如出现他人使用账号造成违法后果,账户所有者负责;

六、不得盗用他人密码、IP地址,不得非法入侵他人计算机系统、阅读他人文件或电子邮件,不得滥用或恶意使用网络资源;

七、不得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禁止破坏数据信息、破坏网络设施或其他恶作剧行为;

八、本规范最终解释权归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所有。

所有用户都应自觉遵守校园网络用户的行为规范与准则。凡违反校园网规范、规定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进行相应处罚。



   附件3:

            蚌埠工商学院网络维修申请表

     申请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日期:          

情况说明

1.没有网络□   2. 网页无法访问□   3.网络结构调整□

4.维修网线□   5. 新布放网线  □   6.其他________

(请详细描述需求、故障、维修等信息)

申请原因

(请详细描述需要实现的目的、达到的效果等情况)

申请部门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表由申请教职工填写,经申请部门主要领导、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审核后进行处理,涉及
网络建设等相关问题,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移交至运维公司或工程部安排处理。

    2.本表一式两份,审批后分别由申请部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