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机房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3-17浏览次数:6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机房的统筹规划和规范管理,促进机房的资源整合,最大限度保障学校机房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根据《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所指的设备是指机房内所有的设备,包括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云服务或上级指定要求的各应用系统,不含基础设施等。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各单位(各网站、系统管理单位)是指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等单位。

第二章  人员进出

第四条 机房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日常管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牵头建设、管理及维护学校机房,包括各种软硬件设备设施。

第五条 机房前门采用指纹密码解锁,后门为应急通道,钥匙分别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及后勤部分别保管,非紧急情况不得开启。

第六条 机房前门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机房。

第七条 各单位因建设、运维需要进入机房的内部人员,需填写《蚌埠工商学院内部人员出入机房记录》,进入机房后仅可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不得擅动无关设备,离开机房时应关闭机房照明,锁好机房。

第八条 外部人员不得自行进入,因建设、运维需要进入机房需填写《蚌埠工商学院外部人员出入机房记录表》并在内部人员陪同下进行操作,外部人员离开后,陪同的内部人员负责关闭照明,锁好机房。

第三章  设备出入

第九条 各单位建设的业务系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各单位负责管理。故障设备需机房管理人员核查故障情况且无法在校内完成维修,方可送修。

第十条 各单位设备经手人员须详细填写《蚌埠工商学院设备出入机房记录表》。

第十一条 各单位设备经手人员须及时追踪因维修、测试等原因移出机房设备的状态和去向,确保在第一时间收回机房。

第四章  设备清理

第十二条 机房设备需由设备厂家定期进行灰尘清理,以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第十三条 各单位托管在机房的设备自行联系厂家进行设备清理,公用设备如空调等由机房管理人员负责联系厂家清理。

第十四条 公共设备清理须在机房管理人员的陪同下进行操作,各单位托管设备清理需各单位管理人员到达现场,仅可对管辖的设备进行操作,不得擅动无关设备。

第十五条 机房管理人员须详细填写《蚌埠工商学院机房设备清理记录表》。

第十六条 各系统管理单位应做好数据的备份和恢复工作,确保数据存有备份,以防止因设备清理导致的数据丢失,确保数据可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停电应急处理

第十七条 及时关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网站、QQ群等有关停电的通知,并根据停电的时长的启用相应的处理预案。

第十八条 机房已实现市电双路供电和UPS不间断供电双路市电停电后,重点关注UPS的工作状态。

第十九条 不同时长停电处理办法:

1.临时停电或计划停电小于2小时,无需进行服务器及业务系统关闭操作,机房管理人员实时关注UPS的剩余电量,并关注硬件设备、机柜PDU电源是否正常运行。

2.计划停电大于2小时或已停电2小时,通知托管机房设备的各单位管理人员做好软硬件关闭准备并提前做好数据备份等操作,机房管理人员实时监控UPS电池余量,在UPS电池余量降至30%35%范围时,通知各单位管理人员对软硬件进行关闭操作。

第二十条 市电供电正常之后,做好如下工作:

1.观察并记录UPS是否为充电状态并切换到市电供电运行,如遇到故障,立即联系厂商进行处理。

2.检查空调是否正常工作,如遇到故障,立即联系空调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检查核心交换机等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测试网络是否恢复正常。如有故障,立即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通知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启动所负责的服务器、存储等设备并自行检查数据、应用服务是否正常。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