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校合格评估工作,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确保实验室有效支撑专业培养目标与实验教学环节,现决定对各学院所属实验室的名称及负责人进行系统梳理与征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以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为导向,重点对标以下要求:
(一)实验室名称应规范、准确,清晰反映所支持专业及承担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学院在职在岗教师。
二、工作内容
(一)征集实验室名称:各学院结合专业设置、课程体系及现有实验室功能,对所属实验室名称进行重新核定与规范。名称应体现实验室主要服务专业及核心实验教学任务,避免使用模糊、泛化或不具辨识度的表述。
(二)明确实验室负责人: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明确各实验室的具体负责人。实行专人专岗,每个实验室设一名负责人,原则上同一人不得兼任两个以上实验室的负责人。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合格评估与实验教学支撑材料,认真研究并提出方案。
(二)填写《实验室名称及负责人征集意见反馈表》(见附件)。
(三)方案须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于2026年6月3日前,将反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zx@bctb.edu.cn,纸质盖章版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诚意楼B208室)。
联系人:王孝齐 联系电话:0552-2567976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