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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工商学院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6-05-18浏览次数:9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科学管理与规范使用,防止资源浪费,保障实验教学安全有序运行,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实验室低值易耗品,是不纳入实验仪器设备统计,在实验教学过程中使用的各类物品。具体分为两类:

(一)实验耗材:在使用过程中一次性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品,如陶泥、电子元器件、打印耗材、模型材料等。

(二)实验低值耐用品:指可重复使用且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器具、工具等。

第三条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遵循“统筹管理、分级负责、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受理、汇总、审核各二级学院的采购申请;

(二)负责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入库登记、台账建立与库存管理;

(三)负责对二级学院自行管理部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后勤部负责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工作。

第六条 各二级学院是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管理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低值易耗品需求的精准测算与计划申报;

(二)协助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低值易耗品验收;

(三)负责本单位低值易耗品使用过程中的具体管理;

(四)负责对本单位师生进行节约使用、规范使用的教育引导。

第三章 计划与审批

第七条 每学期第十八周前,各二级学院应依据下一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及库存余量,科学测算低值易耗品需求,提交采购申请及物品清单。

第八条 采购清单须详细载明以下信息:

(一)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二)计量单位、申购数量、参考单价、预算总额;

(三)推荐品牌及推荐理由;

(四)计划使用时间及用途说明。

第九条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采购审批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单位初审:二级学院负责人对申请的必要性、合理性、准确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归口审核: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采购清单进行汇总审核,重点审核采购必要性及规格参数完整性。

(三)领导审批:经上述审核后,报校领导审批。

第十条 逾期未报送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下一学期无采购需求。严禁无计划采购、先采购后补单或未经审批擅自增补。因计划提报不准确(如规格型号错误、数量单位不清、技术参数缺失等)导致采购物资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申报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采购与验收

第十一条 审批通过后,由后勤部按照学校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组织采购。如遇特定耗材缺货或型号更新,后勤部应及时会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相关二级学院沟通,协商调整采购方案。

第十二条 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验收工作由后勤部负责对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购的二级学院应协助核对采购的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是否符合采购清单要求。

第十三条 验收时发现型号不符、数量短缺或质量问题的,须及时向后勤部反馈。

第十四条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低值易耗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章 入库与保管

第十五条 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办理入库手续,统一登记入库。入库时应记录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等信息。

第十六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应建立实验室低值易耗品总台账,记录入库、出库、库存变动情况。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确保账物相符。

第十七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低值易耗品存放场地的日常安全管理,确保环境符合存放要求。

第六章 领用与使用

第十八条 领用实验室低值易耗品,须提前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申请,并提交领用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用途等信息。

第十九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据库存情况及教学计划进行审核。审批通过后,由管理人员办理出库手续,领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取。

第二十条 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应遵循“按需领用、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实验授课教师应履行以下管理职责:

(一)合理测算单次实验所需耗材用量,不得超量领用;

(二)对学生进行规范操作指导,减少因操作不当造成的损耗;

(三)实验结束后督促学生清理归位,回收可再利用物品。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可重复使用的实验低值耐用品,领用人应在课程结束后及时归还。发生损坏或丢失的,按学校资产赔偿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