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蚌埠工商学院各类网站是学校信息化建设重要组成部分,与学校主页共同成为学校对外宣传、形象展示、信息交流的主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蚌埠工商学院校内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网站建设质量,确保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各网站是指由蚌埠工商学院各机关部处、系部(以下称各单位)以单位名义开办的通过互联网访问的站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学校IP地址,是指蚌埠工商学院获批使用的教育网IP地址。本办法所称学校域名,是指蚌埠工商学院在国家“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申请备案的教育网域名(bctb.edu.cn),网站不得利用学校域名或IP地址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
第四条 各网站的建设须按照学校信息化整体要求统一管理。所有网站应按照本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建设,否则不得冠以“蚌埠工商学院”、“蚌工商”等名称,也不得使用我校特有的校徽、图片等标识。
第二章 网站开设
第五条 网站开设基本资格:
网站开设单位应为校内各机关部处、系部,课程网站、课题网站等其他类型网站由网站负责人所在单位申请开设,专题网站的开设单位为学校党委宣传部。
各网站需要具有明确的负责人和管理员,并且负责人和管理员必须是学校在职的教职工。
第六条 网站开设申请流程:
(1)确定网站名称、网站内容、网站管理员、网站域名等信息;
(2)填写《蚌埠工商学院站群网站建设申请表》(见附件1);
(3)经网站开设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学校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签字同意、盖章后,一式两份报送至学校党委宣传部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第七条 为保证网站的安全稳定和统一管理维护,网站必须依托学校网站群系统建设和管理,不得使用其他方式建设。
第八条 网站如在技术和管理上有特殊需求,不能部署在学校网站群系统中,申请建设网站的单位应向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签署《蚌埠工商学院自建网站安全承诺书》(见附件2)。申请单位自行建设网站并承担网站安全、网站管理相关的全部责任。
第九条 网站统一使用学校域名bctb.edu.cn为后缀。不以.bctb.edu.cn为后缀的网站,原则上不予接入教育网,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处理。
第十条 网站域名的选择及管理
(1)域名选用按照“先用先得”的原则确定,域名统一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
(2)一般以单位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字母的组合或者英文的缩写为域名前缀,如教务处为jwc;
(3)专题类网站、其他类网站域名设置可根据需要,报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查后,再行确定。
第十一条 各网站开办者应保证开设网站的功能完整、栏目齐全、布局合理、使用方便,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安全。
第三章 网站管理
第十二条 网站开办者,是网站建设、内容审查、运行维护、安全防护的直接责任主体,须履行网站安全保护义务。
第十三条 各单位建设的网站主要提供信息发布功能,各类应用系统应与网站分离。
第十四条 网站原则上不允许开设具有信息交互功能的栏目(如留言板、论坛)。确实需要开设应向学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相关要求开设。
第十五条 各单位网站负责人及管理员是网站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应切实加强网站的日常管理和运维,网站需要定期维护。网站的管理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更新人员登记信息。
第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单位负责人对发布信息的必要性、合法性和安全性进行审核。因网站内容造成的安全隐患、版权纠纷等其他责任问题由网站使用单位承担。网站开办者应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建立健全用户信息保护制度。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网站应急响应预案,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保证能够迅速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八条 各单位网站管理所涉及到的账号、密码应由专人保管,账号密码禁止使用弱密码,责任落实到人。因密码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责任。
第十九条 网站不再使用时需及时办理注销相关域名。对于无人管理的网站,一切责任由最后登记的网站管理人员承担。
第二十条 特定时期或重大活动期间,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全校网站开放方案,暂停部分或全部网站(含应用系统网站)的互联网访问。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由党委宣传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