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工商学院实验教师守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9-10-29浏览次数:179


一、开放实验教师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及时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并做好培训记录。

二、 开放实验教师应按时到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提前向系实验室主任申请,实验室主任向实验室管理中心说明情况。

三、开放实验教师在开放结束后负责对门、窗、灯、电源、机器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机房的安全。

四、系实验室主任应在开放实验前与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并按规定办理钥匙交接手续。

五、注意保持实验室卫生。开放实验教师应注意指导和督促学生保持实验室卫生环境,培训结束后必须监督学生将桌上与地面清理干净,键盘和鼠标放回原处,凳子放在电脑桌下摆放整齐后才可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