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发布者:王孝齐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171

蚌埠工商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

(试行)

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是确保实验教学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保证,为了加强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对象:全校范围内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

 

一、总   

第一条 学校实验室是开展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主要场所,也是训练广大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训练的基地。为确保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实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全校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技术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条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是实验室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实验室技术安全制度的制定,同时负责全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

第三条 校内各类实验室(包括计算机基础实验室、语音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作为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所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落实。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的实验室主任作为各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负责学院所开设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保证实验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第五条 实验室专职或兼职实验室管理员是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建立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悬挂于各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安全管理有章可循;同时实验室管理员应带头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在所辖实验室的检查和落实。实验教学时,指导教师承担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进行的重要责任。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六条 实验室必须根据本校实际和特点,制定切实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管理员做为实验室安全主要责任人,必须恪守职责熟悉其管辖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实验室安全运行。

第七条 首次进入学校各类实验室前,学生须接受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组织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并通过学校组织的统一考核,否则实验室管理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实验室。

第八条 实验室管理员必须对第一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学生进行实验安全设施使用指导及提供常规的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九条  使用基础实验室,实验教学人员(或科研人员)须填写《蚌埠工商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并详细填写实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及相应正确方法一栏内容,以提高实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增加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可操作性。

第十条 实验室管理员及使用实验室的相关教学科研人员必须了解实验中可能的安全隐患并熟悉正确的处理方法,同时实验室管理员须认真阅读实验项目卡,并在实验前根椐实验项目卡中填写的安全隐患准备应急用品,以备万一。

第十一条 实验教学过程中,实验指导教师和实验室管理员做好实验交接工作,并必须全程在岗,以保证实验教学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实验指导教师须在实验过程中全程指导,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同时,以防学生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实验室管理员在实验过程中保证仪器能满足实验教学进行。

第十二条 对于违反实验安全制度野蛮操作的人员,实验室管理员有权责令其改正,直至停止其实验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管理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配备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规定的位置,严禁挪作他用或随意变更存放位置。

第十四条 各实验室要根据本室仪器的设备性能要求,确定实验(或使用场所)的建设与改建,提供适当的水电供应;并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震、防磁、防腐蚀和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 仪器设备安放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经常擦拭、状态良好、干净无尘,室内必须通风整洁,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实验室各种通道,以保证实验室通道畅通,不得随意堆放杂物,防止污染。

第十六条 实验室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所负责的实验室中仪器、电、水等设备运行状况,注意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维护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保证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 实验室钥匙必须由实验室管理员妥善保管,不得外借或转交他人保存;做好防盗工作,以防学校资产丢失。

 


一、实验室安全规程

()实验室出入规定

1.进入实验室实验时,学生应仔细阅读实验室的有关制度,课前必须做好预习,携带预习报告实验。

2.进入实验室,穿着必须整洁,严禁穿背心拖鞋进入。

3.禁止在实验室内饮食、吸烟,禁止将饮用水带入实验室,保持实验室清洁。

4.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打闹、嬉戏,禁止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外来参观人员需实验室主任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由专人陪同方能参观;参观时不得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5.实验人员实验完毕时,必须打扫实验室,保证整洁的实验环境;同时还应检查水、电,保证电源和门窗均关闭才能离开。若实验人员为学生,上述工作须经教学指导老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方可离开。

()用电规定

1.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用水安全操作知识,了解实验室内部的供电供水设施和操作规范。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供电供水设施及设备。如发现用电用水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禁止在实验室内明火加热或取暖,严禁违章搭电或超载用电;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如因实验确需要更改线路或使用超大功率用电设备时,必须得到上级主管批准,并在保证线路安全的基础上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4.禁止在无人看管下在实验室使用高温、炽热、产生电火花的用电设备。

5.用电前应先检查设备连线是否正确,接地是否可靠,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合闸送电。

6.节约用电。

7.实验完毕离开时须切断电源,并关窗锁门。

()实验操作规范

1.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实验管理人员或实验教师规定的座位就坐,并检查实验桌上的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使用电器设备。

2.实验前,学生应该认真听取教师讲解实验规范要求、实验操作程序、所用设备的性能指标,仔细观察指导教师的演示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3.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座、嬉戏打闹,严格遵守实验室规程。

4.接通电源前,要严格检查仪器设备状态,仪表引线有无破损、漏电、短路等现象,经指导老师复查无误后才可接通电源,起动设备。

5.实验过程中如需重新安装线路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得带电拆、卸仪器设备。

6.接入电源时,必须认真小心操作,严禁人体触及带电部分,避免发生触电事故。严禁用湿的手、物接触电源。

7.发现仪器设备损坏或异常气味、打火、冒烟、发热、响声、振动等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告老师处理。

8.不得随意调换仪器设备,严禁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蓄意破坏设备或将设备带出实验室。

9.实验操作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将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后,由指导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下课离开。

10.计算机实验室或装有计算机设备的实验室,严禁擅自搬动设备,不得随意在计算机上安装、拆卸软硬件,私自更改计算机的连接和设置;不准频繁关启电源,关开机间隔须在一分钟以上;出现机器故障应报告指导老师。

二、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及应急程序

1.实验室管理人员、实验教师及实验学生应熟悉相应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管理员应明确告知实验人员实验室内部消防器材、救护设备等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2.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如果触电者在高处,则应先采取保护措施,再切断电源,以防触电者摔伤。然后将触电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休息。若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送医院治疗。

3.各实验室应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如发生意外燃烧,应在切断电源后,立即以湿抹布或消防砂熄灭,必要时应使用干粉灭火器。如遇衣服着火,应立即冲水熄灭或就地打滚。

4.如发生事故应及时补救并如实报告。保护好现场回放,配合后勤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并做好事故记录,从事故原因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